(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裴振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并确认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被提名人虽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