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164,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931%。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