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临时提案公告于2025年5月1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熊友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3,48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14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3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