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二十天发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投票规则、审议事项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5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5,288,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7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资金预算报告、投资理财议案、关联交易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等22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