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会议文件,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3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023年6月16日,公司调整授予价格为6.70元/股。2024年6月21日,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为4.64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3,521,000股,拟回购注销118,860股。2025年5月21日,公司再次调整回购价格为4.39元/股,拟回购注销249,340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本次解除限售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要求,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7,060股。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