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50在株洲市石峰区天桥起重研发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股473,511,760股,占公司总股本33.4250%;网络投票股东462名,持股54,626,756股,占总股本3.856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