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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 旭光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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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旭光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每股现金红利0.06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7日,无差异化分红送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99762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798574.34元。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实施办法: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再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4元/股。对于沪港通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4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6元/股。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为028-83967182。特此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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