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拟归属的16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这些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