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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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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受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两名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钭江浩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0,852,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31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和监事薪酬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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