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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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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28,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以及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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