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并将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五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