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汉坤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验证。
立讯精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过程包括: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也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022年12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确定授予股票期权。2023年1月19日,完成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和期权数量有所调整。2023年6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调整行权价格。2024年6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调整行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2024年7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再次调整行权价格。202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行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2025年5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注销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截至2024年12月5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共计可自主行权31,288,960份,到期未行权637,104份。根据相关规定,这些未行权期权将被注销。本次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