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3: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徐善水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确认、独立董事薪酬确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