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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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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E1座6层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进行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三届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2025年4月30日,股东西藏卫信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日发布增加临时提案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昌平区召开,董事长主持。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8名,代表股份297,747,235股,占总股本68.8696%。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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