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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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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会议议题包括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议案。

会议由董事长李刚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18,021,8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1790%。中小投资者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74,6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39%。会议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投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9和议案11作为特别决议议案,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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