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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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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指派赖元超律师、王凯妮律师出席并见证股东大会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945,728股;网络投票股东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84,995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闲置资金管理、募投项目结项及延期、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等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其中部分议案如董事、监事薪酬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名存档。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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