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容知日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聂卫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5名股东,持股33,56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39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持股12,843,220股,占14.6902%。中小股东持股12,843,220股,占14.6902%。其他出席人员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容知日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