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聂卫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5名股东,持股33,56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39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持股12,843,220股,占14.6902%。中小股东持股12,843,220股,占14.6902%。其他出席人员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