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00.9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高端半导体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58700.94万元和6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264.34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2705660.38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