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监事会确认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授予62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7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