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华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共有209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7,84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439%。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