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段利锋、赵志刚、唐光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公司存在部分商誉减值损失确认不规范问题,未在禽业板块2021年起出现商誉减值迹象时及时计提商誉减值,迟至2023年年报全额计提;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2023年度部分关联采购未按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贺正刚、总经理段利锋、财务总监赵志刚对商誉减值问题负有责任,现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唐光跃对关联交易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本次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