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用途并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审批程序,确保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详细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独立董事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本制度自2025年5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