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3:30在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19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九项议案,其中议案6、8、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601%,加上网络投票,总计占48.2123%。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方达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由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盖章并由相关律师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