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王振滔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741,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薪酬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等议案。此外,选举王振滔和王进权为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