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生益电子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等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7人,代表股份655,857,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4%。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