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董事长韩玉先生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随后在2024年2月4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并于2024年12月18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1,342,000股,支付总额24,799,005元。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1.2元现金红利,总计派发53,958,046.56元。2025年4月21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根据《回购指引》,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总股本为453,495,99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342,000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52,153,990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