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207,220.00元,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与销售、合成纤维制造与销售等多个领域。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总裁1名、高级副总裁4名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章程还明确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此外,章程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