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履行职责,提高决策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法人财产的经营和管理,对股东会负责。规则适用于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