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豫章股字2025第002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陈星杰律师、钟辉成律师出席并就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4月22日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389,486,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42名,代表股份19,708,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