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于爱新先生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ST凌云 B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于爱新
2025年 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