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鸿博股份: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倪辉、黎红雷、王彬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倪辉、黎红雷、王彬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倪辉、黎红雷、王彬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鸿博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是2024年年报中关于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倪辉作为时任董事长、黎红雷作为时任总经理、王彬彬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倪辉、王彬彬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黎红雷对第一项及第三项中的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重要合同进展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倪辉、黎红雷、王彬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上述人员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福建证监局2025年4月3日印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