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川仪股份公司章程(4月草案))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324.6484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等多个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强调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与职责,以及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和职责。此外,章程详细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