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评估董事会架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制定薪酬政策及架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