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满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资金需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贡觉日出东方以其享有的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向国开行西藏分行提供质押并申请融资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为30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贷款提供相应形式的担保。近日,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贷款的贷款金融机构变更为以国开行西藏分行为牵头行、邮储银行拉萨支行为参加行的银团,银团贷款总金额、期限及贡觉日出东方各股东提供的担保措施不变。贡觉日出东方以其享有的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28,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西藏日出东方阿康通过在国开行西藏分行存放保证金+动态补足的方式提供质押担保,确保在贷款全生命周期任何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以及四季沐歌科技集团以其持有的贡觉日出东方全部股权为该笔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3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