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邦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受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刘同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8,747,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45%。网络投票股东共1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0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2%。合计190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953,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98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