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铁电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0011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铁电气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高铁电气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高铁电气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钧、郭和珍,2025年3月24日,中国·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