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况。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法律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