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集团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公司还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因已被立案调查且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属于不具备上市公司重整价值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8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3月5日到期,但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归还。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4,540.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2,898.00万元。
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3-6个月内完成相关风险化解措施,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履行承诺。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