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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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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11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323,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8%,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3月5日。

根据《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且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达标,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59.16%,净资产收益率为17.08%,均满足考核要求。1,13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

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1,323,35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相同数量。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9,914,086,0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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