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14:30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61人,代表股份202,0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09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222,500股;网络投票股东856人,代表股份1,850,940股。中小股东共计856人,代表股份1,850,94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1,645,540股(99.7882%),反对203,600股(0.1008%),弃权224,300股(0.1110%)。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