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5-00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昌矿业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含本次)。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5日,注册资本604,772,233元,法定代表人王锦华,主要从事萤石矿及其他非金属矿的投资、技术开发等业务。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8,818,277股,占总股本的54.37%。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