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1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4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6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545,602,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2816%。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543,740,6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1,683,800股,占0.3085%;弃权322,400股,占0.059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