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秀芬))
本人王秀芬,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具备会计学教授资格,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八、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九、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声明人:王秀芬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