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德恒指派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出席。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尹巍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1,501,062股(99.6775%),反对277,500股(0.2277%),弃权115,600股(0.0948%)。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41,462股(88.8784%),反对277,500股(7.8510%),弃权115,600股(3.270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德恒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