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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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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该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激励性和经济性原则,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实施。薪酬标准方面,在公司兼任高管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确定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每年发放10万元(含税)津贴,按月发放;监事同理不再领取监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补贴组成,可实施长期激励计划。

薪酬发放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均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特定违规情形下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薪酬体系将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以适应发展需要。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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