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精智达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涉及3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29.10万股,预留6.90万股,授予价格为39.74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首次授予不超过48人。员工持股计划涉及不超过42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17.36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受让价格为39.74元/股。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基于2023年营业收入及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80%、0。公司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监事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