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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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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可达”)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瑞可达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2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1.0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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