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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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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负责人。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况下10日内召开)。监事会办公室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2日(临时会议)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不受通知期限限制。

会议应以现场方式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讯表决。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取书面或举手表决方式,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

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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