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先导智能: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细则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审核与披露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制度、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等。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应采用中文文本,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深交所,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披露。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并作出公告。公司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先导智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