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7日10点在广州市番禺区广汽集团总部T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会议由曾庆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股比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6,143,634,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持有5,703,584,474股;网络投票A股股东1,112人,持有440,050,312股;H股股东1人,持有496,517,476股。中小投资者1,114人,持有440,185,241股。表决结果为同意6,137,677,012股,反对5,426,075股,弃权531,699股。H股同意495,287,476股,反对1,130,000股,弃权100,0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435,457,467股,反对4,296,075股,弃权431,699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